2021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日期: 2021-02-10 浏览量:263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新春佳节将至,走亲访友、宴请聚会、购买节令食品增多,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随之增大。为进一步提高市民食品安全意识,营造平安、健康、祥和的节日氛围,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正确选择放心食品

消费者选购食物要注意安全、营养和健康,选择正规途径购买食品并保存好购物凭证,购买预包装食品要认真阅读包装上的各种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营养标签等。尤其是购买散装食品时,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是否有食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信息标注,切勿贪图便宜在无证食品摊点购买食品或购买来历不明的食品。坚决做到不采购、不接收、不食用野生动物,不购买未经检验检疫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谨慎购买凉菜、生食类等食品

二、科学选购食用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选购食用农产品要选择具有法定经营资质的正规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购买时应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以便维权时使用。选取鲜肉,要查看检验检疫证明;选购蔬菜、水果,不要选择颜色、形状、气味异常的蔬果;选购鱼类时尽量通过肉体弹性、鱼眼颜色等选择比较新鲜的。食用农产品建议冷藏保存,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存放,以免造成交叉污染。

消费者外出购买食品时应不忘疫情防控,务必全程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理性消费,谨防各类消费陷阱,尤其是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食品,应谨慎购买,切忌贪小便宜,因小失大。

  三、理性购买保健食品

  购买保健食品,消费者要选择信誉度好、证照齐全的经营单位购买,购买时认准保健食品标识和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及适宜人群有针对性地进行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

  不要参加以产品销售为目的健康讲座、专家报告等;不要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品;不购买无保健品标识的非法保健品。

  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品,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疾病患者,切勿听信不法商家对保健食品的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更不要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

四、谨慎选购进口冷冻食品

选购进口冷冻食品,应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购买时主动查看进口冷冻食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等“三证”是否齐全。网上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要查看网上商家是否公示进口冷冻食品“三证”信息,建议尽量不从网上订售进口冷链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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