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 2021-07-08 浏览量:1248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注册分局、高新区分局:

现将《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精心组织实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登记便利化程度的又一举措,各单位要认真解读《通知》精神,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改革措施顺利实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沟通协调。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在方便企业的同时,对后续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信息公示、问题核查、联合惩戒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为推进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广泛利用广播、电视、电台、微信、电子屏等载体,加强政策的宣传解读,扩大社会知晓度和公众认知度,打造诚实守信、便民高效的营商环境和改革氛围。

各单位在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市局报告。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的通知》政策解读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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