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3-27 浏览量:102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75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回、撤销、注销等信息,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03月04日,向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的计量标准器具核准,1个标已于2025年03月27日通过考核获得批准,核发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证书编号2025阜量标企证字第001号,计量标准名称:水表检定装置。现予以公示:公示信息详见下表.
序号 | 建标单位名称 | 计量标准名称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 | 备注 |
1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水表检定装置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2025阜量标企证字第001号 | 2025.03.27-- 2030.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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