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市本级登记企业调整登记管辖单位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部分市本级登记企业调整登记管辖单位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5-12-01 浏览量:18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经营主体登记便利化,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市局决定将部分市本级登记的企业调整至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

  二、主要依据

  《辽宁省市场主体登记管辖规定》(辽市监发【2023】28号)要求,

  三、主要内容

  市本级登记注册的44户小煤矿登记、监管权限调整至其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

  四、工作要求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配合,确保调整工作有序推进、衔接顺畅。


  文件解读单位: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文件解读人:王雪

  解读人办公电话:0418-6618538

  关于部分市本级登记企业调整登记管辖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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