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8-06 浏览量:19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和《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落实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完善个体工商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聚焦个体工商户“急难愁盼”,构建以“解忧、纾困、暖心”为宗旨的“解纾暖”服务体系,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阜新市市场监管局结合阜新实际,制定《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构建“解纾暖”个体工商户服务体系若干举措》(简称《若干举措》)。
二、主要依据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完善个体工商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辽市监发〔2025〕12号)、
三、主要内容
出台九条服务举措:
1.推动扶持政策有效落实。
2.提高融资服务质效。
3.建强用好“个体工商户服务站”。
4.推进分型分类精准帮扶。
5.优化市场准入服务。
6.深入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
7.创新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8.优化信用分类管理和信用修复。
9.畅通交流沟通渠道。
四、工作要求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业务科室(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该《若干举措》。
文件解读单位: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介机构监管科
文件解读人:葛誉
解读人办公电话:0418-632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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