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7-29 浏览量:5426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贯彻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委有关工作要求。
(二)负责市场监管信息化、市场监管数据资源的运行维护以及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技术保障工作。负责中心综合性保障工作。
(三)负责收集食品生产领域、食品流通和特殊食品领域、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信息,为分析食品安全监管形势提供数据支持。负责为拟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及组织实施、跟踪进度、定期公布抽检信息、出具分析报告等提供保障。承担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考核评价的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并提出建议。承担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办公室的事务性工作。
(五)接受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的业务工作指导,并提供相对应的业务工作支持保障。负责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上报及宣传培训等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药品群体不良事件进行信息核实。负责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六)负责协助相关部门推进非公经济党的建设工作,维护个体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教育培训、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承担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党组织建设的事务性工作。
(七)接受知识产权管理科的业务工作指导,并提供相对应的业务工作支持保障。负责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提供保障。负责为知识产权的转移转化、展示交易、质押融资、转化运营、维权援助、宣传培训及相关人才培养等工作提供保障。负责为企业知识产权研究和专利转化提供服务。
(八)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徐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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