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5-26 浏览量:234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了全面加快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推市场主体提质增量。日前,市市场局出台了《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造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升级版”促进市场主体提质增量实施方案》,采取“六项措施”助推市场主体稳步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一是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全面借鉴辽宁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验,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实行清单管理。对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许可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改革方式等列出清单,定期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实现“照后减证”,克服“准入不准营”现象。
二是压减企业开办时间,推进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预约服务制、限时办结制,企业登记注册“一窗受理、一人通办、一办到底”。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环节,继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一般性企业开办由3个工作日内办结缩减为4个小时,其中:企业设立登记由1.5个工作日缩减为2个小时。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支持银行营业网点配置网上登记注册与打印营业执照一体化设备,与银行、邮政部门合作推行“一站式”无偿代办登记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寄递服务,引导企业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简化登记材料,减少填报事项,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文件。深化企业名称登记改革,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适用范围扩大到企业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
三是实施企业注销登记改革。企业自主选择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或者一般注销程序,引导企业通过简易注销流程快速退出市场。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功能,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简化社保、商务、海关等注销手续,压缩企业注销时间。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
四是进一步释放经营场所资源减少准入成本。通过“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不断降低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成本。对进入集贸市场、大型商超经营的业户只需提交租(借)合同,无需提交开办方营业执照。对进入农产品深加工集聚区、服务业集聚区、创业基地的经营业户仅需要提供园区管委会出具的依据证明。
五是推动“市场主体提升年”活动。针对集贸市场、大型商超、农产品深加工集聚区、服务业集聚区、特色旅游、创业基地等确定市场主体培育的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加大特色小镇、创业基地(园区)、重点项目服务,促进入驻增量。促进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登记服务,放宽登记管辖和经营场所登记,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六是提供优质服务,助力创新创业。引导个人手工业、大学生、下岗职工等进入船业孵化园区(基地)及托管机构经营。引导个体工商户入住创业园区(基地)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入住创业园区(基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实行“登记注册直通车”服务和容缺受理、承诺登记等措施,通过专人服务、网上办理、上门发照等实现市场主体不出门、不出园区(基地)就能拿到营业执照。
主办单位: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新渠路1号 邮编:123000 Email:gsj6691509@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98号 辽ICP备2021000807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48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691509 网站举报邮箱:fxscjdgl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