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六部门严查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

日期: 2020-06-10 浏览量:275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字大小: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辽宁省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结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社会发展,近日,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商务局、

阜新海关六部门,自5月中旬至6月末,联合开展全市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省统一部署,坚持突出全种类整治、全过程整治、全方位整治、综合整治的基本思路,着力保障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安全,维护良好市场秩序。重点做到“六个全面”。

一是全面排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梳理全市口罩、防护服、额温枪、呼吸机、检测试剂等5类防疫物资,以及熔喷布等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清单,对没有资质、资质不全,以及没有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控体系、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理,把好市场准入关。

二是全面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抽检。对防疫物资和重要原辅材料实施全覆盖监督抽查,力求做到“应抽尽抽”,从源头把好质量关。严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对已流入市场的不合格产品依法追回处置,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依法查处并曝光。

三是全面加强出口防疫物资监管。严把防疫物资出口质量关,严查企业资质。对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出口产品,要追溯经销商、生产企业、检验检测认证,以及价格收费各个环节。

四是全面规范认证检验检测行为。明确并公布从事国内认证和主要国际辖区认证业务的机构名单。引导企业选用正规机构、合法程序实施认证、检测,以便捷高效的认证检测供给挤压虚假认证、虚假检测的生存空间。严厉打击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未经批准擅自在我国境内从事认证、检验检测活动的违法行为。

五是全面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违规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生产销售过期失效产品和“三无”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六是全面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寓监管于服务,在服务中体现监管,积极主动靠前服务,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政策诉求。加强质量帮扶,强化国内外标准比对和推动互认,促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加强企业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护企业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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