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1年度阜新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建议的通知

日期: 2021-02-01 浏览量:455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阜新市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阜新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公开征集2021年度阜新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建议,具体事宜如下:

一、制定范围

地方标准制定范围限定在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需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统一的特殊技术要求。一般性工业产品及其检验方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等不在地方标准制定范畴。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项目重点

重点围绕以下方面:满足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项目;列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项目;市委市政府鼓励发展的项目;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其他具有先进性、科学性、操作性、适用性的项目。

三、有关要求

(一)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本领域项目建议的收集和遴选工作。

(二)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提出地方标准项目建议。鼓励科研机构与行业学协会、龙头企业等共同研制起草标准。

(三)项目建议由标准编写单位填写《阜新市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1),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盖章;对于申报项目超过2项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轻重缓急等实际情况自行排序,填写《阜新市地方标准项目建议汇总表》(附件2)。制定项目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

(四)项目建议申报采取纸质加电子版申报方式,请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于3月25日前将建议书和汇总表报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周文淮  谭清富

电话:96315-3201

附件:1.阜新市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2.阜新市地方标准项目建议汇总表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8日

抄送: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开发区分局

附件1

阜新市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项目名称

制定或修订

□制定 □修订

被修订标准号

行业分类

□农业 □工业 □服务业 □社会事业

标准类别

□现代物流 □环保节能 □文化旅游 □建筑交通水利工程 □信息技术   □养老家政  □军民融合  □健康卫生  □安全防控 □特种资源  □其他

起草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计划起始年

年   月

完成年限

年   月

目的、意义和

必要性

范围和

主要技术内容

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包括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的关系)

协调性和一致性情况

预期作用和效益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备注

起草单位意见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印章)

    

(印章)

    


附件2

阜新市地方标准项目建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起草单位

有关行政

主管部门

制定/修订

计划起止时间

立项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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