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新市2021年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考核结果通报的公示

日期: 2021-12-02 浏览量:589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辽安委办〔2020〕49号)要求,为全面巩固完善电梯维保质量信用评价体系,提升电梯维护保养水平,加强电梯维保质量安全监督,推进实施信用分类监管,依据《辽宁省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用评价实施办法》,我局组织开展对全市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考核工作,现将信用评价考核结果通报公示如下:

一、 考核时间

2021年10月19日开始,到2021年11月22日结束。

二、考核范围

对在阜新地区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17家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信用评价考核。

三、考核评价

本次信用评价由市局特设科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考核采取市局委托的方式,由行业专家组依据《辽宁省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用评价实施办法》具体负责考核评分。

四、信用级别评定结果

根据许可后资源条件的保持情况;维保规则的责任落实情况;现场维保质量检查情况;《辽宁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和上级文件要求的落实情况等评价考核,我市2021年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考核信用级别为:A级3家,B 级12家,C级2家(见附表)。

五、存在问题

本年度维保单位信用评价考核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维保单位没有落实好《辽宁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对用户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宣传不到位,没有及时投保电梯责任险;二是一些维保单位忽视特种设备安全,没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维保人员数量不能满足维保工作作业和应急救援需要,;三是个别外埠驻我市电梯维保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行不规范,没能发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作用;四是个别外埠驻我市电梯维保单位资源条件欠缺,与维保业务项目适应的设备工具、计量器具和备品备件不足,不能满足电梯故障应急需要。

六、整改措施

各维保单位要对照考核组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自查,彻底整改,按照《辽宁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开展电梯维保工作,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维保质量和管理水平,同时也要加强对电梯管理单位宣传电梯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保障电梯安全稳定运行。

七、公示时限

本次信用级别评定结果公示期为七天,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信用级别评定结果有异议的,需提出书面意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复查。复查结论为最终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将发布正式通报。

联系电话:96315-3611,联系人:张秋毅

附件:阜新市2021年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日

附件:

阜新市2021年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名次

单位名称

信用级别

1

辽宁中天安维电梯有限公司

A

2

阜新安泰电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A

3

辽宁日盛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A

4

阜新银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B

5

阜新天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B

6

阜新中兴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B

7

阜新市西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B

8

东耀电梯(辽宁)有限责任公司

B

9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B

10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B

11

沈阳凤翥楼宇工程有限公司

B

12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

B

13

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B

14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B

15

朝阳市辽兴空调电梯有限公司

B

16

盘锦嘉铭实业有限公司

C

17

辽宁日升电梯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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