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局多措并举从源头把好燃气安全关 确保人民群众用气安全

日期: 2022-02-25 浏览量:324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2021年以来,阜新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关于燃气安全工作的要求,以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抓手,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持续开展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坚决治理各类安全隐患问题,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加强液化石油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通过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印发通知、现场会、观摩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推进液化石油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截至目前,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1次,深入各县区企业督导检查21次,查处报废气瓶2.3万只,督促企业送检气瓶5万余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8起,责令停业整顿5家,对8家存在违法充装行为的气站进行了约谈。全市38家充装单位全部启用追溯信息平台、实行封闭运行,配备智能角阀气瓶12.59万只,有效治理了违法充装、使用超期瓶、报废瓶等问题。

二是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为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市局督促各县(区)局建立了气瓶充装单位监管台账,各气瓶充装单位、管道燃气企业建立特种设备基础信息台账,全面准确掌握气瓶充装单位特种设备总体状况,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依据《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涉及市场监管部门职责9条12项内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制定22项落实措施,将每一项措施落实到具体部门和科室,确保工作职责落实不失位、不错位、不越位,牢牢守住燃气条例法律红线和安全底线。

三是开展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贯彻落实市政府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会议精神,阜新市市场监管局成立工作专班,制发《全市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燃气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排查整治。不间断对全市38家液化石油气站和3家燃气管道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检查,发现并治理隐患45项。强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安全管理,对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和华寅伟业新能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2家检验机构进行督查检查,重点检查检验检测职责落实、工作质量、隐患自查等内容,发现并治理隐患15项。

四是强化燃气企业、监管部门特种设备应急管理演练。2021年12月10日,由市市场监管局主办,阜蒙县市场监管局承办的“阜新市液化气站燃气泄漏事故应急演练”,在阜蒙县王府液化气站进行。各县区局特种设备分管领导、监管人员及各县区液化气站代表共36人参加。通过演练,进一步规范了全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工作,提升了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