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第5号)

日期: 2022-04-27 浏览量:581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根据听证申请人的申请,本局就拟对阜新市中心医院涉嫌违法使用未注明产品批号医用氧(气态)劣药违法行为案作出行政处罚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及案由:阜新市中心医院涉嫌违法使用未注明产品批号医用氧(气态)劣药违法行为案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5月7日9点0分。

地点:阜新市细河区工业街38-2号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212室。

三、注意事项

1.自然人申请参加听证会旁听的,请于2022年5月7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提交身份证件、联系方式、住所等信息及材料,经核对后方可进入听证会会场。

2.参加听证的人员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听证,并应当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四、温馨提示

当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听证参加人员及旁听人员遵守下列注意事项:

1.在进入听证场所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扫健康码,行程码,低风险地区持绿码,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办公楼。若体温超过37.2℃,请勿进入办公楼,并及时联系协调听证会事宜。

2.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史的,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疫情期间听证会过程中务必全程佩戴口罩

 

本局联系人:逯建军  崔姗姗

联系电话:96315-280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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