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9-29 浏览量:851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国庆节、重阳节将至,为增强老年人健康意识、科学理性选购保健食品,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老年人谨防各类消费陷阱,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提示如下:
一、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老年人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谨防虚假夸大宣传行为,更不能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
二、选购保健食品要到合法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注意查看其《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是否注明保健食品销售,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三、谨防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注重养生、渴望健康、信息闭塞等特点,通过“专家健康讲座”“健康咨询”“温情麻痹”“赠品诱惑”“雇托迷惑”“免费体验”“免费旅游”等手段,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骗取老年人钱财。
四、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老年人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图片和注册号/备案号,根据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信息,科学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保健食品产品信息可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查询。
老年人发现利用包括旅游、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或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存有疑问的,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也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主办单位: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新渠路1号 邮编:123000 Email:gsj6691509@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98号
辽ICP备2021000807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48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691509 网站举报邮箱:fxscjdgl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