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业专利导航项目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3-07-26 浏览量:541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高新区分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项目并下达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执行计划的通知》(辽知发【2023】5号)要求,对我市完成省任务及绩效所获奖补资金拟开展助企服务相关工作,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企业专利导航项目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项目,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次申报项目分为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项目两类,项目实施采取企业自主申报、县区局(高新区分局)推荐、市局择优确认、专家评审验收等程序,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市局统一支付实际发生费用。

项目申报

  (一)申报主体

  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工作基础,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国外专利)达到10件以上或有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累计达到20件以上;

  2.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有稳定的研发投入和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不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或已整改,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三)申报材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根据企业实际提供但不局限于以下资料:

  1.《阜新市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或《阜新市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申请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和知识产权工作情况材料;

  4.申报单位的有效专利清单。

  三、其他事项

  1.申报主体按照通知要求提供规范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不完整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申报书应按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注册登记证明、其他证明材料顺序装订;

  2.申报主体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在多个政府部门重复申报专项资金;

  3.申报主体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行为的申报主体,将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申报时间要求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电子版材料应包括全部申报材料的PDF格式版和项目申报书的word格式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廉崧   

  联系电话:96315转2001

  附件:1:阜新市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docx

          2:阜新市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申请表.docx

          3:推荐函(模板).docx


 阜新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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