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日期: 2023-08-28 浏览量:568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抓好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现结合部门“三定”方案和机构职能,制定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一、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

  二、负责查处未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无需经过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固定式大型危险化学品储罐除外)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实施监督。

  四、负责生产、流通领域工业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

  五、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证后监督。

  六、负责对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组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七、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八、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防范和风险分析工作。

  九、负责特种设备应急事件处置,制订相关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权限承担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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