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报

日期: 2023-09-01 浏览量:180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企业申请,同意彰武县苇子沟镇东方大药房冯家分店(许可证号:辽DB4181396)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现通报给你们。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1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