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代驾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日期: 2024-03-13 浏览量:77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广大代驾业务经营者、从业者:

  为规范我市代驾价格行为,维护代驾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向全市代驾行业经营者、从业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代驾服务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或平台依法公示收费项目、内容、标准、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个人从业者提供代驾服务前,应明确告知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内容,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未尽告知义务、单方面收取额外费用。

  二、不得低标价高结算,不得乱收其他费用,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哄抬价格等。

  三、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交易相对人接受代驾服务。不得利用在交易中的优势地位从事不公平价格行为。 

  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代驾市场监管,加强价格巡查检查和舆情监测力度,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代驾价格违法行为。各餐饮等相关经营机构要杜绝与黑代驾合作行为并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希望广大代驾经营者、从业者依法合规经营,防范法律风险。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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