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局在全省率先实施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助力营商环境最佳口碑市建设

日期: 2026-07-14 浏览量:3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营商环境是一座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年初以来,市市场监管局致力于职能发挥,紧扣“营商环境最佳口碑市”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精神,有效利用信用监管正向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检查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标新立异,先行先试,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率先实施了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引导企业守法诚信,安心经营,专心发展,做大做强。截止目前,全市已有2535户企业入选“白名单”,涉及制造业、农林牧副渔等18个行业。

  一是划定范围,明确标准。市市场监管局严格秉持“分类监管、审慎包容、风险可控”的原则,科学划定“白名单”企业认定条件。首先,明确行业领域边界,将不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非法金融活动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企业纳入遴选范围。其次,严格信用资质审核,入选企业为近3年连续信用风险通用分类结果为低风险(A类)、无行政处罚记录等失信行为的守法诚信企业。第三,落实免查监管政策,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专项检查、法定履职情况外,不再对“白名单”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真正实现“守信不扰”。

  二是规范流程,构建闭环管理工作体系。为保障“白名单”企业遴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建立全流程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市局印发了《阜新市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明确7项入选条件、8项移出条件,筑牢制度运行基础。严格按照大数据初选、税务审查、部门联审、公开公示、正式发布五个步骤有序推进遴选认定工作。建立名单更新机制,每年1月底、7月底集中更新“白名单”,并主动接受群众、企业及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名单真实合规、动态精准。

  三是健全动态机制,实现放管结合精准赋能。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坚持“放得开、管得住、服务好”工作导向,坚决杜绝“一放了之、监管缺位”。推行“综合查一次”,对投诉举报、案件线索交办、专项检查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确需入“白名单”企业开展现场检查的,严格执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机制,并落实好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退出机制,对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白名单”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其移出“白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切实守住监管底线。

  四是强化正向激励,拓宽“白名单”企业准入范围。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信用正向激励作用,打破单一被动遴选模式,针对经济效益较好、发展前景较好、产业带动能力较强或者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企业,开通主动申报通道,通过企业自主申报、多部门会商联审的方式,择优纳入“白名单”管理体系。通过差异化、激励式监管,树立“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鲜明导向,助力全市企业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化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工作,立足优化营商环境、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核心目标,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体系,推动监管服务提质增效、走深走实。优化制度体系建设,梳理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与短板问题,细化完善企业遴选、动态调整、联合检查、退出惩戒等配套细则。全面优化申报审核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制度落地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构建更加科学完备的差异化监管制度体系。扩大政策覆盖广度,加大“白名单”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企业参与度,放宽优质守信企业准入条件,吸纳更多优质成长型、创新型企业纳入监管激励范围,扩大守信企业政策红利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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