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1-05 浏览量:473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营造我市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服务阜新市发展战略实施,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新发展理念,弘扬“马上就办”精神,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总体部署,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增强放权的协同性、强化服务的便利性,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全面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目标,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提升服务效能,着力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努力打造门槛低、效率高、服务好、秩序优的“阜新升级版”营商环境,最大程度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共享改革红利。
三、工作任务
(一)放宽市场准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精简审批,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降低市场准入和退出门槛,消除投资兴业的制度性障碍,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1. 继续推进“证照分离” “多证合一”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
在继续推进第一批106项“证照分离”改革的同时,借鉴辽宁自贸试验区 “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2020年下半年在全市推开。一是实行清单管理。对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许可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改革方式等列出清单,定期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让企业明明白白办证。二是分类推进改革。协调推动相关部门从传统的审批方式,向实行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转变,实现“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克服“准入不准营”现象。对可进一步整合到“多证合一”范围内的备案事项进行梳理论证,有序整合。三是加强信息归集共享。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逐项梳理确认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审批层级和部门,实现登记注册信息精准推送、许可审批信息及时反馈,促进企业相关信息归集共享和统一向社会公示。四是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明确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对应的经营范围表述,理清证照对应关系,做好企业登记注册和许可审批的衔接,解决申请人经营范围填报难、以及登记标准不一致等问题,为落实“双告知”“双约束”职责和实施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持。五是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全面推行“多证合一”,对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类证照事项,按照“多证合一”的原则和标准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让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不再另行到相关部门的服务窗口重复办理被整合证照事项,逐步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六是为确保“双告知”“双约束”工作有序推进,建立日常工作定期通报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线上线下协同监管,形成合力。
2. 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一是精简登记文书材料规范。简化企业登记提交文书材料规范。精简文书表格,减少填报事项,相关登记提交材料能整合的予以整合简化,清理删减相关申请材料,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文件。凡是涉及本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交,凡是可通过电子证照库查询共享到的证照,不再要求企业提交相关纸质证照复印件,相关申请材料由登记机关自行打印并归档,达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的。二是继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市企业开办环节减至“企业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3个环节,全市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5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工商登记企业名称实行自主申报,与企业登记合并办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登记申请当场受理,自受理之时起1个工作日(8小时)内完成审批办结。完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功能,优化企业开办事项业务工作流程,为广大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企业开办服务。三是深入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鼓励申请人通过全流程网上登记模式申办企业,积极推进在“互联网+”环境下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应用。推行个体工商户全程智能化登记改革,完善平台应用功能,进一步提升网上占比社会应用率,努力实现网上设立登记占比80%的目标。网上登记申请业务“全市通办”,申请人可在全市范围内就近简便选择业务登记窗口办理线上登记申请,各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申请登记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不在自己登记管辖区域内或申请的主体类型不属于自己受理范围的(包括电话咨询),不得拒绝,要积极帮助引导申请人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自助办理业务。持续做好政银合作推动电子化登记工作,支持主要银行营业网点配置网上登记注册与打印营业执照一体化设备,增设银行全程电子化代办点,更加方便企业和社会公众就近办事由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帮助申请人自助申请登记业务。四是加大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力度。深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应用,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对市场主体的统一身份认证。五是深化企业名称登记改革。继续利用自助核名专区,专人引导名称查询申请,依托电子化登记平台网上申报,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登记。除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准、经营范围含有前置审批的市场主体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审核制。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适用范围扩大到企业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提高办理效率,强化规范管理,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名称争议解决机制,保障市场主体合法名称权益。六是提供登记便利化服务。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环节,优化企业登记审批流程,做到企业登记注册“一窗受理、一人通办、一办到底”。落实“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清单制度;实行“首办负责”、“一次说清”、“预约服务”和“限时办结”;与银行、邮政部门合作推行“一站式”无偿代办登记服务,按照申请人自愿原则,提供营业执照EMS邮政寄递服务,方便民营企业和群众办事。
3.持续推进企业注销登记改革。一是聚焦企业“注销难”问题,深化推进“退出机制”改革,企业自主选择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或者一般注销程序,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简易注销流程快速退出市场。简化企业一般注销流程,支持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办理清算组备案和免费发布公告,实现企业退出市场制度性成本的“零费用”,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二是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功能,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简化社保、商务、海关等注销手续,压缩企业注销时间。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三是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制度,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期限。四是针对特殊问题积极探索解决方案,切实解决企业在注销过程中遇到的股东失联、营业执照丢失等问题。
4.持续推进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探讨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度,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登记,无许可行业,申请人在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并对所申报信息真实性进行承诺后,可免予提交租赁协议等使用权证明文件,进一步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释放住所(经营场所)资源,不断降低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成本。
(二)充分发挥登记注册职能,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服务市场、服务企业、服务经济、服务发展,加强研究探索,积极创新实践,有效发挥助推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
1、服务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把支持国企国资改革作为登记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坚持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开通绿色通道等做法,通过支持集团组建、明晰权属关系、实行容缺受理和承诺登记等措施,提供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助力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
2、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工作。按照《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和省局相关部署要求,组织举办相关业务培训,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程序,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明确外商投资企业材料规范,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事项,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3、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高标准落实相关制度措施,积极做好支持和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认真落实《电子商务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注〔2018〕236号),积极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便利化登记服务。适应新形势下个体工商户经营和发展需要,加强对个体工商户跨区迁移登记工作的研究探索。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网络平台从业者集群注册试点和个体工商户跨登记机关迁移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夯实登记工作基础,有力保障改革运行
着眼规范制度、建强队伍、提升质量,进一步推进登记注册标准化、信息化、法治化建设。
1、做好统一规范工作。一是统一业务规范。制定执行统一的企业开办等商事行为标准规范,促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实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二是统一数据标准。进一步提升登记数据质量,拓展数据汇聚能力,规范数据统计,强化数据分析应用,为深化改革提供数据支撑和重要参考。
2、加大培训指导力度。针对登记工作队伍流动快、成份新和改革任务重、事项转换快以及新知识、新问题交替出现的实际,继续利用注册微信群、在线互动、百题答疑等形式强化指导,随时、随处、随机研究和解决问题;加大系统培训力度,坚持全员培训原则,组织改革暨业务培训班,确保培训质量;落实人才帮带机制,确保每个县(区)登记机关都有2-3名业务精通、素质全面的登记骨干。
3、提高统计分析质量。适应新产业、新行业、新业态持续涌现的新情况,健全数据分类方式,完善统计分析内容,在做好市场主体类型、组织形式、行业类别月度、季度、年度专题统计分析报告的同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经济模块发展动态的定向跟踪,分时段进行比对研究,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数据分析成果。加强数据质量建设,定期抽查检查相关内容,视情通报并纳入考评,坚决克服数据登记统计不规范、不严肃、不准确的问题。
4、落实调研评估考核。对商事制度改革后新兴产业发展趋势、区域经济发展走势、重点行业发展态势等方面开展专题调研,加强对改革措施的跟踪、分析和评估,做好预测和研判,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加强登记注册智能化建设,提升信息化、科技化、自动化水平,进一步消除业务办理中的主观因素制约,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的标准化、便利化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市局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市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登记注册指导科,各县(区)局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指导、督促和协调,及时会商研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协同配合,强力推进。各县(区)局要各负其责,同时要强化部门协作,实时信息互通共享,增强工作合力。认真对照,对标对表抓好工作的落实。对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要找原因、出对策,主动加强与市局注册指导的工作沟通和政策协调,借力借势破解工作瓶颈,共同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坚决兑现向社会的承诺事项,全力保证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三)强化保障,确保实效。要重视加强注册审批窗口规范化建设和队伍建设。根据改革推进需要,优化窗口人员配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窗口工作人员,缓解窗口工作压力,保障窗口工作顺利高效运转。要加大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准确把握各项改革政策,提高业务能力水平,提升综合素质,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落地生根。要加强窗口软硬件设施配备,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保障。
(四)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引导作用,利用各类媒体对改革政策进行全面准确解读,广泛宣传全程电子化、简易注销、电子营业执照等商事改革的目的、意义和优势,宣传全程电子化操作流程,扩大社会的知晓面和操作能力,扩大覆盖面,主动回应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对热点难点问题予以及时回应和解答;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广泛宣传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成效,展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良好作风和形象。
(五)推广经验,巩固成果。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新进展、新动态以及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要注重总结推广,并及时向市注册指导科推送,不断巩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果。按时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工作创新做法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意见建议等,并于5月30日、11月30日上报相关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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