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5-01 浏览量:203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了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乐祥和安全舒心的五一佳节,市市场监管局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围绕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价格安全、计量安全等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安全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放心过佳节。
一、强化组织领导,科学部署节日期间应急值守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制发了《2024年五一期间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监管检查安排》的通知,市局成立6个督导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和“双值班”制度,除安排正常的值班值守外,由班子成员、副县级干部带队,按照责任区域和督导检查计划,从4月24日起对各县区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及价格秩序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形成了值班人员在岗、带班人员在位、督导人员在一线的“三位一体”模式。
二、聚焦民众关切,集中开展城区早市专项督导检查
针对节日期间人民群众消费相对集中的特点,4月28日早,市局6个督导组对西山、西苗圃、东风路、商贸城、红三街、红玛瑙等6个城区早市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肉类经营者未留存检验检疫证明、直接入口食品“三防”设施不到位、暴露制售等问题当场交由辖区市场监管局跟踪核查处置。未发现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整体价格比较平稳。同时,检查人员还向商户普及了相关食品安全和标准计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政策,提升了商户的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
三、严守“三品一特”安全底线,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安全稳定
一是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深入辽工大玉龙校区就学生食堂和天猫超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指导,共检查商超、食杂店等食品销售者21家,发现酸奶未按贮存条件冷藏、食品未离墙离地摆放及未履行进货查验等问题8个,已全部整改。开展了“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检查酒类经营者522家。开展了餐饮单位专项检查。对3家市内大型聚餐单位、阜新县海棠山旅游景区、大板、国华镇9家农村餐饮单位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开展了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44家,发现问题16个,已督促完成整改。
二是加大药品监管力度。持续强化重点品种追溯,血液制品、生物制品追溯率达到100%。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检查,共检查零售药店35家,检查医疗机构6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零售药店药品追溯系统维护不及时、未按规定实施药品追溯制度、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不按规定分区摆放等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8件。
三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对城镇燃气安全“复盘行动”进行回头看检查。对3家公用管道使用企业、38家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进行了督导检查,对2家充装企业存在的气瓶分区存放不规范等隐患问题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对1起存在超期未检隐患问题的情况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已完成整改。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督导检查。联合县市场局对乌兰木图山、人民公园等5台大型游乐设施、万达广场、大润发、新玛特等67台人员密集场所电梯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存在“日管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已要求立行立改。
四是狠抓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不进楼”专项行动,共计检查44家销售维修经营单位,对存在未建立进货台账、进货台账不全、未建立质量安全员等问题的25家单位完成了整改。狠抓燃气器具产品质量监管。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的五金店、日杂店、集市为重点,对燃气相关“灶、管、阀”等燃气器具产品销售端进行监督检查。共排查燃气器具经营单位11家/次,对1起销售不符合标准减压阀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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