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1-06 浏览量:68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从今年4月份开始,阜新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采取“四项措施”线上线下同步清理,深挖非法制售源头,铲除违法链条,严打重处违法分子,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为使专项整治行动在阜新市落地见效,阜新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了以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执法队队长任副组长、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和执法队、高新开发分局及各县区局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并制定印发了《阜新市“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落实措施,推动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的无缝衔接。同时,建立健全了会商调度、跟踪督办、简报交流、协调联络“四项机制”,从而有效推动了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取得成效。
二是注重宣传,营造氛围。“特供酒”是假冒伪劣酒品,严重损害了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为使专项整治行动深入人心,阜新市市场监管局从加强宣传入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采取线下执法检查面对面交流,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安全生产宣传月”等“近距离”宣传活动,以及线上利用“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消费提示》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消费者、经营者认清“特供酒”的本质及危害,让社会公众走近参与“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整治行动,主动向市场监管等部门投诉举报生产销售“特供酒”违法行为,推动全社会共同抵制“特供酒”。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挤压生存空间。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阜新市市场监管局将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特供酒”专项整治行动与加强行风建设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结合,并列入市局对县区局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核重点内容。聚焦“五一”、“八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对酒类生产者,尤其是中小型酒类生产企业、小作坊开展“拉网式”排查,以包装材料库房、包装环节、成品库房等为重点,严格检查是否生产或受委托生产“特供酒”。对高档宾馆酒店、特色餐厅、网红餐厅、商务宴请餐饮服务提供者,以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开展重点排查,严查是否存在“特供酒”虚假违法广告。对排查监测发现、相关部门通报、群众举报制售“特供酒”问题线索,形成清单,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截至目前,阜新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多人次,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897家。
四是强化执法办案,净化经营秩序。在专项整治行动中,阜新市市场监管局不断加强执法办案力度,从生产、销售、餐饮、广告、宣传、印刷等环节,严禁违法生产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次标识的酒类商品。今年前10个月,阜新市市场监管局已先后3次对各县区局案件查办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同时,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网格化排查、地毯式搜索,充分利用日常监管、部门通报、投诉举报和上级交办等渠道,广泛深入摸排搜集违法线索,通过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强化案件查办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充分发挥行政处罚利剑作用及行刑衔接,加强与联合公安沟通配合,提高执法效能。截至目前,阜新市市场监管局已立案查处“特供酒”违法案件2件,没收“特供酒”481箱。
下一步,阜新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推进“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线上线下 “双管齐下”全覆盖检查,建立“特供酒”清源打链长效机制,深挖问题线索,依法严肃查处酒类市场假冒侵权、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促进全市酒类生产经营秩序持续规范,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为全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注入强大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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