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日期: 2024-12-17 浏览量:91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十家子镇艳玲药店和彰武县维尔康大药房《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重新审查发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注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十家子镇艳玲药店(许可证号:辽DB4181148)和彰武县维尔康大药房(许可证号:辽DB4181370)《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7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