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10-16 浏览量:93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相关企业:
根据《辽宁省经济社会若干领域稳增长惠民生政策举措》(辽政发〔2025〕1号)相关政策支持,现请我市符合“首次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的企业,于2025年10月31日前,将企业信息表(附件2)及资质证书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部门: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96315-2701
邮箱:fxzlfzk@163.com
附件:1.省政府1号文件政策信息
2.省政府1号文件政策支持检验检测机构信息表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1
省政府1号文件政策信息
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发展。对新获批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中心、碳计量中心的单位,给予不超过8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新获批的省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中心、碳计量中心的单位,给予不超过4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首次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给予5万元一次性支持。
附件2
省政府1号文件政策支持检验检测机构信息表 | |||||
序号 | 机构名称 | 所属地区(城市) | 获得资质类型 | 支持资金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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