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5-28 浏览量:85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75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回、撤销、注销等信息,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阜新市电能计量器具检定站于2025年05月22日,向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计量标准核准证书》,编号;(2023)阜量标法证字第(005-006)号,《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编号:(2023)阜社量标法证字第(005-006)(各两个标),注销已办结。现予以公示:公示信息详见下表。
序号 | 建标单位名称 | 计量标准名称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 | 备注 |
1 | 阜新市电能计量器具检定站 | 三相电能表标准 装置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2023)阜量标法证字第(005-006)(2个标) | 2023.08.22-- 2028.08.21 |
注销 |
2 | 阜新市电能计量器具检定站 | 三相电能表标准 装置 |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 | (2023)阜社量标法证字第(005-006)号(2个标) | 2023.08.28-- 2028.08.27 | 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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