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阜新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2021年阜新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 2021-05-21 浏览量:46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印发的《2021年辽宁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2021年阜新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印发。

二、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四部分内容,即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推进措施和工作要求。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方案》规定要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质量、效率和水平,持续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提出5方面主要任务,一是严格专利行政保护,二是强化商标保护管理,三是加强地理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保护,四是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五是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

第三部分为推进措施。做好5项工作,即提高执法专业性,提高执法系统性、提高执法威慑力、提高执法时效性、提高执法参与度。

第四部分为工作要求。提出4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业务指导,三是加强协同联动,四是加强培训宣传。

三、主要特点

《方案》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作了全面的部署和要求,提出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能的具体举措,主要体现三个特点:一是坚持严格执法,加大违法惩戒力度;二是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组织专项行动,实现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切实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三是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在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

关于印发2021年阜新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解读单位: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科

  文件解读人:李国慧

  解读人办公电话:0418-96315-2001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