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9-16 浏览量:476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相关职能科室、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高新区分局:
9月5日,《阜新市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已印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和市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动扎实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现将《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的工作要求,聚焦个体工商户面临的困难和诉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帮扶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推动扶持政策落实落地,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按照阜新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送〈阜新市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函》(函字〔2022〕4号),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送服务、办实事、促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2年9月。
三、活动内容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相关科室(单位)结合本地区实际和部门职责,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服务月”活动。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法规知晓度。围绕国家及省、市政府和本部门出台的惠及个体工商户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帮助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享受政策。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音视频、图文、网络直播、宣传册等各种载体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个体工商户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各县区局、高新区分局,市局相关科室)
(二)持续开展走访调研,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巩固和扩大“走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活动工作成果,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和个私协会作用,通过入户走访、集中座谈、定点联系、调查问卷等方式,聚焦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经营状况、难点问题等,持续开展走访调研活动,有针对性地帮扶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要关注已出台的各项纾困政策在个体工商户群体中的落实情况,以及进一步的政策需求。(责任单位:各县区局、高新区分局,市局相关科室)
(三)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度,优化市场准入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持续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深化企业名称登记改革,扩大名称自主申报适用范围。继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试行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制,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高效、规范的登记注册服务。各级登记窗口配置导办人员,提供业务咨询、服务引导、填报指导等帮办服务,实现无差别受理。用好歇业制度,帮助个体工商户降低维持成本,开展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方便各类市场主体快速退出。(责任单位:各县区局、高新区分局,市局注册指导科)
(四)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减轻经营负担。按照《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转发辽宁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阜发改价费〔2022〕60号)和《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的通知》(阜市监明电〔2022〕1号)要求,广泛了解涉及个体工商户违规收费情况,畅通投诉处理渠道,通过12315热线电话等接受社会投诉举报,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将投诉线索转有关部门核实处理。(责任单位:各县区局、高新区分局,市局价格监管科)
(五)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强化党建引领,深入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一线,帮助解决个体工商户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大力宣传党建引领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典型事例,持续开展个体工商户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及悬挂“共产党员经营户”标牌活动。摸底排查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底数,推进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组织建设,打造红色骑手群,把外卖骑手等新就业群体紧紧凝聚在党组织周围。持续开展定点联系“小个专”党组织活动,充分调动并发挥广大个体工商户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责任单位:各县区局、高新区分局,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六)优化个体工商户经营环境,增强发展信心。开展帮助个体工商户与平台企业对接沟通活动,鼓励平台企业在政策宣讲、创业指导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多帮助,畅通个体工商户与平台企业沟通渠道,将个体工商户合理需求反馈给平台企业,引导平台企业投放更多精力和资源帮助个体工商户开展线上经营。加强对扶持个体工商户政策的宣传解读,突出宣传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服务专区”,扩大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凝聚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合力。依托市场监管邮储银行“百亿送贷行动”,助力缓解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问题。加强产品质量技术帮扶,大力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综合运用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管理等要素资源,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一揽子的一站式服务,使企业、个体工商户少跑腿、多办事,提供更加精确、全面、高效的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区局、高新区分局,市局网络交易监管科、中介监管科、质量发展与认可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管理科、标准计量科)
(七)发挥个私协会桥梁纽带作用,服务会员发展。组织个私协会会员开展以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为重点的“学法、知法、用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络推送、送法规上门等形式引导个体私营企业知法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维权,强化法治意识和契约精神;宣传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方针政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的各项纾困减负举措,及时把相关政策措施精细化分类、精准化投送,指导个体私营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提升政策获得感;进一步了解个体私营企业的经营状况、困难问题和意见诉求,将相关信息反馈至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中小商户数字化经营帮扶”活动和银企对接金融服务等品牌服务工作,帮助解决数字化经营转型难、融资难融资贵等突出困难和问题;依托市场监管职能,帮助个体私营企业切实解决问题。(责任单位: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服务大局。个体工商户发展关系稳就业、保民生、保稳定大局,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对稳经济、稳就业、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统筹处理当前和长远、活力和秩序、规范和发展的关系,扎实开展“服务月”各项活动,努力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各县区局要发挥牵头作用,依托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机制,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以各部门确定的主要活动内容为基础,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县区有关部门落实落细相关工作。同时,要明确牵头科室和责任科室,开展好本局“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让更多个体工商户享受到已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措施,提振发展信心。
(三)注重宣传,扩大影响。“服务月”期间,要结合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县区局、市局各部门要及时向市局中介监管科报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成效、“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典型事例等,市局将择优报送省局,省市场局择优向市场监管总局推荐,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在官方网站和“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设置的“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专栏进行展示。
(四)高效廉洁,安全有序。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简朴、高效、平稳开展“服务月”各项活动。高度关注相关诉求和舆情动向,加强引导,及时化解矛盾。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坚守安全底线,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时限,报送情况。建立周报送工作制度。各县区局、市局相关科室于每周五,及时向市局中介监管科报送开展“服务月”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典型案例等,有关图片及视频资料一并报送。“服务月”活动结束后,各县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局相关科室(单位)要及时做好总结收尾工作,于9月30日中午前将本县区(汇总各部门情况)、本科室开展“服务月”活动专题总结报送市局中介监管科;市局将在汇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报送省市场局。
联 系 人:中介监管科 张丽敏、项红梅
联系电话:632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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