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12-29 浏览量:146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按照校园食品安全“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形成各方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合力共治的工作格局”的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全市学校、幼儿园及校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食品监督员聘任工作。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由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简称社会共治代表)及选定的校学生会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担任。
12月28日,市市场局邀请部分社会共治代表召开专题会议,解读了《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履行的社会监督责任是对行政监督的重要补充,对切实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起到了极大地推进作用。会上明确了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及工作流程,同时强调了监督员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现场颁发了校园食品监督员证。
会后邀请社会共治代表对部分学校、幼儿园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开展监督工作。每到一处,各位代表们对照工作职责认真监督,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给予了中肯的评价,并提出了可行性建议。在校外供餐单位,代表们随机抽取正在装箱的学生餐进行品尝。代表们表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增强专业知识,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
截至目前,我市已组织415所学校(大学、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4个校外配餐单位完成校园食品监督员工作,共配备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2095人。校园食品监督员队伍覆盖全市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家庭主妇等各个行业,从城市到农村的各个区域。
下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围绕《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明确的重点监督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对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开展培训,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监督工作。通过社会共治,提高我市校园食品安全的社会意识,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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