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宣传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万达广场举行

日期: 2024-03-15 浏览量:114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又是一年芳草绿,又是一年“3.15”。“3.15”是消费者自己的节日,也是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组织消费维权的重头戏。3月15日上午,阜新市宣传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在万达广场隆重举行。市人大、细河区人大、政协及市市场监管局、细河区市场监管局共90多人参加了当天的宣传纪念活动。

  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和消费者协会组织高度重视消费维权工作,今年春节假期后,该局全员立即进入“3.15”时刻,组专班、制方案,并通过组织开展《消法》“五进”、“局长接待日”、走进“民生热线”直播间、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宣传纪念“激发消费活力”2024“3.15”消费维权年主题,积极营造增强消费维权意识,拓展消费维权渠道,激发消费活力,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的良好氛围。

  在“3.15”活动当天,在万达广场彩旗飘扬,鼓乐齐鸣,彩虹门林立,宣传条幅、宣传图板错落有致。上午10时,由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阜新市消费者协会、细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办的阜新市宣传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正式拉开帷幕。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汪洋致词;表彰2023年度全市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阜新市万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霍立超、细河区市场监管局吴济含分别代表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讲话。

  启动仪式后,近百名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身着制服,佩戴执法肩章,向围观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等消费维权宣传单和宣传手册。在政策咨询宣传台和宣传图板前,执法人员热情接待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并向非消费者介绍购买保健食品、药品、农资常识,讲解网络购物、燃气灶具及消费维权知识。辽工大消费维权志愿者向消费者讲解电梯、气瓶安全使用须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知识。大屏幕滚动播放解读“3.15”年主题和市局精心制作的《“3.15”市场监管在行动》宣传片,展示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同时,市局还利用车载广播和图板解读2024消法维权年主题,介绍如何选购电动车、怎样选购农资、如何正确使用非处方药、外出旅游消费警示,传播消费维权技巧及消费纠纷解决途径和办法。

  据了解,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及高新开发区分局也同步启动宣传纪念“3.15”活动,营造“激发消费活力”社会氛围。在为期一个月的“3.15”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组织将集中执法力量,聚焦消费者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和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的假冒伪劣商品和消费维权侵权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养老诈骗、神医神药、霸王条款、食品非法添加、劣质农资、刷单炒信、虚假表示、夸大宣传、误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公平、诚信、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天天都是“3.15”走进寻常百姓家,让消费者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全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首季开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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