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5-20 浏览量:189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彰武县某学校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案
2024年3月14日,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彰武县某学校食堂进行现场检查,在该食堂食品操作台调料区发现食品添加剂互利牌环已基氨基磺酸钠已开封使用,食品生产许可编号:SC20132011600032,食品标准代号:GB1886.37-2015。产品型号:结晶,净含量:1千克,生产日期为2020年11月24日,保质期为三年,已超过保质期。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彰武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主办单位: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新渠路1号 邮编:123000 Email:gsj6691509@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98号
辽ICP备2021000807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48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691509 网站举报邮箱:fxscjdgl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