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11-30 浏览量:149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听证申请人的申请,本局就拟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区顺丰海鲜店(经营者:叶丹)作出行政处罚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听证申请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区顺丰海鲜店(经营者:叶丹)
2.案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区顺丰海鲜店(经营者:叶丹)销售不合格虾爬、河蟹、花盖蟹案
3.听证会举行时间:2020年12月11日下午13点00分。
四 、听证会举行地点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工业街38-2号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303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一)自然人申请参加听证会旁听的,请于2020年12月8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提交身份证件、联系方式、住所等信息及材料,经核对后方可进入听证会会场。
(二)参加听证的人员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听证,并应当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联 系 人:周增全 张利
联系电话:2360244
特此公告!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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