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8-17 浏览量:146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销售单位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告(2020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辽宁省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阜新市食品销售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督导检查工作计划,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市市场局于2020年7月13日至7月17日对两县五区内的50家食品销售单位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从检查情况来看,被检查单位依法取得食品经营可,依法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能够主动配合监管部门开展检查。食品销售企业能主动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对本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价管理。但检查中也发现,部分食品销售单位存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并要求属地监管部门督促食品销售单位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责令改正,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立案查处。具体检查情况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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