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老旧住宅电梯管理的建议》(38号)答复

日期: 2020-04-16 浏览量:393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郭宝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住宅电梯管理的建议》(第3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到的问题和建议很有针对性。老旧住宅电梯隐患治理关乎百姓出行安全和生命安全,为切实解决我市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隐患问题,我局始终立足职能,认真履行电梯监督管理职责,依法依规开展电梯安全检查,责成电梯使用单位严格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电梯维保单位认真履行维保职责,坚决治理电梯安全隐患问题,确保我市住宅电梯运行安全。近期,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市住宅电梯进行了全面排查,并积极与市住建局就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相关事项进行了探讨。结合您的建议,我局在认真履行电梯监督管理职责的同时,专题研究落实《关于加强老旧住宅电梯管理的建议》相关举措。

  一、已采取的举措

  (一)全面排查,查找老旧住宅电梯隐患根源。组织电梯维保单位和电梯检验单位对我市住宅电梯的数量和使用状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目前,我市在用电梯住宅小区129个,在用电梯2560台,使用年限达十年以上 233台,其中十五年以上住宅电梯61台,故障率高的问题电梯约160台。经研判,我市老旧住宅电梯主要存在控制系统元器件及线路等电器部件老化;曳引轮、钢丝绳等机械部件磨损严重;设备运行年限较长导致整体质量状况不佳,易出现安全隐患等问题。

  (二)行业发力,实施老旧住宅电梯改造工作。我局针对老旧住宅电梯管理工作积极与市住建局沟通,市住建局在《关于对市人大建议第38号的协办意见》中提出,正在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鼓励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中采取政府补贴、居民出资以及权属置换、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筹集改造资金,推广一次改造终身保修的模式,有效解决电梯后期日常维修保养的难题。目前方案正在论证阶段,待争取相关单位意见后,上报市政府批准,出台全市的实施意见。

  二、面临的问题

  (一)开展电梯安全评估需要当地政府财政支持。对电梯故障频繁、影响正常使用或使用年限达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委托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安全评估,根据安全评估结果确定继续使用电梯的条件或者对电梯进行修理、改造、更换的举措,可以有效解决我市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隐患问题,但开展电梯安全评估需要得到当地政府财政支持,目前推进工作还面临一定的困难。

  (二)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相关政策还未落实。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工作可以彻底消除由于电梯使用年限较长导致的安全隐患。目前省局拟定的《辽宁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还未正式出台,市住建局拟制定的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还在论证阶段,因此还缺少政策支持,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推进工作面临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年,我局将电梯监管改革纳入《2020年阜新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全面推进电梯责任保险,积极推广“保险+服务”模式,力争年底前全市电梯责任保险覆盖率达到50%以上。通过开展电梯维保单位的考核评价、不断完善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功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走进社区宣传电梯安全使用常识等工作不断提升我市电梯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我市老旧住宅电梯安全稳定运行。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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