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4-10 浏览量:261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相关科室、执法队、高新开发区分局:
依据省、市2021年药品监管工作部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21年药品流通领域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8日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药品流通领域监督检查计划
2021年,依据省、市药品监管工作部署,为切实加强和规范药品流通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我市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2021年药品流通领域监督检查计划。
一、2021年药品监督检查总体安排
(一)强化药品流通领域日常监管
1、检查对象及数量:全年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不少于辖区内总数的30%。
2、时间安排:6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15%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年底前完成辖区内30%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
3、检查内容:重点检查进货渠道、存储陈列条件等情况。将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作为检查重点区域,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零售药店、个体诊所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非法经营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对疫苗的流通监管
1、检查对象及数量:疫苗管理机构和接种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2、时间安排:6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50%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年底前完成辖区内100%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日常监督检查。
3、检查内容:开展疫苗储存、运输和预防接种环节的质量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疫苗冷链管理实施情况,确保温(湿)度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督促企业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专项整治,确保上市新冠病毒疫苗产品质量。
(三)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检查
按照省、市有关部署组织实施。主要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大节日期间用药特点等,开展药品安全隐患排查。
二、检查过程及结果公开
(一)检查前认真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检查文书要详实记录检查过程。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处置,消除风险。
(二)监督检查结果应依法及时公开。包括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处置措施等内容,形成《检查情况通告》,履行公文审查程序后,在市局网站公开。
(三)及时汇总上报检查情况。各县区要按照检查计划时间节点,及时将阶段性检查情况统计表及工作总结报送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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