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药品流通领域 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日期: 2021-04-10 浏览量:261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相关科室、执法队、高新开发区分局

依据省、市2021年药品监管工作部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21年药品流通领域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8日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药品流通领域监督检查计划

 

2021年,依据省、市药品监管工作部署,为切实加强和规范药品流通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我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2021药品流通领域监督检查计划。

一、2021年药品监督检查总体安排

(一)强化药品流通领域日常监管

1、检查对象及数量:全年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不少于辖区内总数的30%。

2、时间安排:6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15%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年底前完成辖区内30%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

3、检查内容:重点检查进货渠道、存储陈列条件等情况。将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作为检查重点区域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零售药店、个体诊所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非法经营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对疫苗的流通监管

1、检查对象及数量:疫苗管理机构和接种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2、时间安排:6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50%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年底前完成辖区内100%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日常监督检查。

3、检查内容:开展疫苗储存、运输和预防接种环节的质量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疫苗冷链管理实施情况,确保温(湿)度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督促企业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专项整治,确保上市新冠病毒疫苗产品质量

(三)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检查

按照省、市有关部署组织实施。主要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大节日期间用药特点等开展药品安全隐患排查。

 二、检查过程及结果公开

(一)检查前认真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检查文书要详实记录检查过程。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处置,消除风险。

(二)监督检查结果应依法及时公开。包括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处置措施等内容,形成《检查情况通告》,履行公文审查程序后,在局网站公开。

(三)及时汇总上报检查情况。各县区要按照检查计划时间节点,及时将阶段性检查情况统计表及工作总结报送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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