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5-28 浏览量:165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听证申请人的申请,本局就拟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沙拉镇艳超煤炭经销处(经营者:裴艳超)作出行政处罚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及案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沙拉镇艳超煤炭经销处(经营者:裴艳超)涉嫌销售不合格煤炭案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6月3日9点00分。地点:阜新市细河区工业街38-2号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303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1、自然人申请参加听证会旁听的,请于2021年6月1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提交身份证件、联系方式、住所等信息及材料,经核对后方可进入听证会会场。
2、参加听证的人员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听证,并应当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四:温馨提示
当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听证参加人员及旁听人员遵守下列注意事项:
1、在进入听证场所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扫健康码,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办公楼。若体温超过37.2℃,请勿进入办公楼,并及时联系协调听证会事宜。
2、疫情期间听证会过程中务必全程佩戴口罩
本局联系人:周增全 张利
联系电话:2360244
特此公告!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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