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强保健品欺诈老年人打击力度的建议的提案》(144)答复

日期: 2022-04-06 浏览量:473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王旭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保健品欺诈老年人打击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保健”市场乱象整治行动是国家、省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我局已将严厉整治“保健”市场乱象作为2022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持续加大对“保健”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等违法行为,建立“保健”市场整治的长效机制。同时,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配合联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密切协作,积极组织本系统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确保“保健品”整治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巩固“百日行动”成果,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2021年继续全面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专项行动,巩固“百日行动”成果。各部门协作配合,突出“六个整治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整治行动。不断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各部门按照“十一项任务分工”,积极行动,全面出击,严查“十项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全面加强检查。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和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检查,检查日用消费品经营单位412户,发现9家存在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等行为。检查会议营销活动宾馆酒店21家;销售对象主要为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36户;旅游景区9处,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8处。

(二)继续加大宣传,强化防范意识。

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对整治“保健”市场专项行动集中宣传,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理念,提高对保健市场违法营销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一是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主力军作用。通过在阜新日报、阜新晚报、阜新电视台、阜新电台,以及省政府网站、市政府网站、阜新新闻网、阜新日报数字报刊、各部门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引导正确消费意识,强化打击非法推销保健品的违法行为。二是深入群众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城市街道社区、农村集市,通过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单,向群众深入宣传保健常识,为老年消费者讲解识别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知识,教育引导老年消费者提升辨别能力,提高“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品不是药品”的认识。三是向特定人群进行重点宣传。针对保健市场乱象受害者多发于老年人的情况,特别加大了对老年群体的宣传力度。开办“老年消费教育公益大讲堂”。走进东方健业老年消费教育基地,组织老年人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讲解老年消费市场状况,深入解析“保健”市场乱象形成的原因,全面提高老年人对消费陷阱的识别能力,切实帮助老年人树立科学消费理念。全市在各类媒体刊发宣传报道7篇(次),发放宣传单、册8000份,张贴条幅、标语10幅。

(三)强化线索梳理,维护群众权益。

我局建立了投诉举报登记台账和广告抽查监测台账,认真对相关线索进行梳理排查。一是通过数据平台广泛梳理。通过注册登记系统梳理汇总我市涉“保健”经营户,通过信用信息系统,民心网、12345举报热线和8890投诉举报平台查找疑似线索。二是深入进行排查。结合我市“保健”市场特点,对近年来行政处罚案件和广告监测信息进行排查,重点排查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违法线索,建立排查工作台账。三是加强当前举报梳理。顺畅消费投诉举报通道,广泛收集保健市场乱象信息,积极调解消费纠纷,及时对投诉举报进行反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四)加强监管力度,狠抓源头治理。

加强对“保健”产品经营者和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网点等相关活动场所的检查。一是对经营“保健”类产品活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深入全市493家药店保健品专柜、保健产品专卖店,重点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与注册内容或者备案内容不一致,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二是对全市21家为经营“保健”类产品提供场地的宾馆、酒店和其他场所进行走访检查。对许可登记经营场所之外集中招揽消费群体组织销售商品的行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存在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酒店,严厉打击通过利用会议、讲座、免费体检等方式非法宣传、非法会销保健食品行为。使经营者广泛知晓不得为非法会销提供场地和相应服务,对违反规定的,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三是82家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走访。重点查处擅自从事直销活动、特别是在非直销区域从事直销活动。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夸大保健产品性能、功效和作用,吸引顾客购买,鼓吹快速致富,宣传个别成功案例,承诺高额回报等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

(五)聚焦整治重点,形成治理合力。

2021年,公安部门启动联合执法协调工作机制,与我局共同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以会代销保健场所进行不间断检查和依法监督。同时,动员社会力量,积极举报线索,对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非法推销假冒伪劣保健品、欺骗和坑害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卫健部门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利用“敬老月”、“老年节”、“老年健康周”、“全国普法日”等契机,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发布典型事例、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聘请专家讲授老年健康保健知识等方式,增强老年人的维权意识,增加社会各界对老年生活的关注。通过各部门协同配合下,保持“严管、严查”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了保健市场乱象,切实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下一步工作及改善目标

2022年,继续增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发布公告进行正面宣传。通过阜新日报、阜新晚报、阜新电视台、阜新电台、阜新新闻网、阜新日报数字报等新闻媒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拓展信息来源,增强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继续加强对“保健”产品经营者和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网点等相关活动场所的检查。一是对经营“保健”类产品活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查处保健品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违法行为。二是重点检查存在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酒店,严厉打击通过利用会议、讲座、免费体检等方式非法宣传、非法会销保健食品行为。三是对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走访。重点查处直销企业在非直销区域从事直销活动,夸大保健产品性能、功效和作用,承诺高额回报等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

截止目前,全市共计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车辆16台/次,开展宣传活动1次。开展行政指导、约谈企业负责人1次,开展协作执法3次。

虽然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行动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还远未结束,我们要时刻警惕死灰复燃和卷土重来的风险。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完善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将这一社会“顽疾”和“痛点”治理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将充分认识“保健”市场乱象整治行动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以及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整治行动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长。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务求整治行动取得更多实效。

二是持续加强宣传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本地新闻媒体加大对“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的宣传报道,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继续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继续加对大老年群体保健消费知识的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观,不断增强理性消费意识。

三是加大检查力度。坚持协同推进,完善责任分工机制,继续对重点行业、领域、场所监督检查。要深挖信息源,通过市场检查、群众投诉举报、明查暗访等方式广泛搜集线索。继续加强排查力度和频次,以查办案件为突破,不断提高整治行动的震慑力度。

四是完善长效机制。借助整治保健市场“百日行动”,不断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水平,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建立长效机制,使监管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五是加强社会共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线索、维护自身权益;立足教育引导,着眼超前防范,推进制度创新,加强专项治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市保健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行业协会的引导,切实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不断提高行业自律和自我规范意识;加强普法宣传,普及保健科学知识,以案释法,提高群众辨别真伪产品、识别违法行为、防止上当受骗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大对违法行为、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曝光力度。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8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