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8-04 浏览量:317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日前,省食安委印发了《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阜新市在2021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获评A档。特别是在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等方面,阜新市名列前茅,受到省政府通报表扬。据了解,2019—2021连续三年,阜新市食品安全工作在全省考核评议中获得A档佳绩。
一是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进一步压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专题听取食品安全监管和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工作汇报,解决了食品安全经费保障等相关问题。市委书记、市长和分管副市长先后9次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及调研,先后12次作出重要批示。在高层推动下,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各县区、各部门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经费投入力度,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有效落实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二是食品安全攻坚行动成效进一步凸显。全市严守食品安全风险底线,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十大攻坚行动,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教育、粮食、海关等部门发挥专项行动牵头作用,全年风险监测工作有序开展,农兽药使用量得到有效控制,婴幼儿配方乳粉和保健食品经营得到规范,校园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得到有效治理,餐饮质量进一步提升,粮食收储水平进一步提高,进口食品风险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智慧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优化“智慧”食药APP平台功能应用,进一步推进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目前,阜新市有427户食品生产单位、3630家商超及6584家餐饮单位已纳入智慧平台,887家餐饮单位、44家商超实现可视化监管。将食品安全领域企业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进行系统推送,积极推广“食安辽宁码”,食品经营单位覆盖率达90%。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机制,累计开具合格证19887份,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产量9425吨。3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实现规范化管理,乳制品、植物油、白酒生产企业已实现100%全过程追溯。完成本年度全市216家食品生产企业和340家小作坊风险分级调整,6007家餐饮单位分级管理。
四是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检能力进一步提升。持续深化风险预警交流机制,制定印发了《市级部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与信息通报合作机制》,组织召开了风险预警交流会议。完成食品安全抽检任务5332批次,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样品30431个,食用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对市级储备原粮和成品粮进行了全覆盖质量检测和验收。推动“两品一标”工作,全市获得“两品一标”认证产品总数达到55个,认证企业20户,认证面积16万亩。
五是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力度进一步加大。2021年,阜新市共查办各类食品案件182件,移送公安机关6件,捣毁制假窝点1个。公安机关立案打击食品违法犯罪活动27起,移送起诉10人。成功查获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涉疑似病死猪肉案,此案被省公安厅列为重点督办案件。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促提升”行动,查处涉农违法案件11起,查处假劣种子680公斤。特别是在2021年末全省开展的“保卫舌尖安全”专项行动中,阜新市查办案件数量位列全省第一,获得省食安办的通报表扬。
六是食品安全共建共享格局进一步稳固。牵头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市粮储局、市卫健委等多部门联合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商超”、“进企业”、“进农村”活动以及部门主题日活动,进一步营造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氛围。在宣传周期间,累计开展“线上+线下”讲座、培训206场,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册16701册,印发《深入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做到应保尽保,全年全市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参保率达到90%。
02—阜新市局第一周政务信息——阜新市局多项措施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质量效果 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今年以来,阜新市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夯实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为基础,以促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为主线,积极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格局,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质量效果 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是培育创新主体,夯实知识产权发展基础。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培育活动,围绕装备制造、化工、电子及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遴选部分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培育高价值专利、商标,引导企业申请PCT专利、注册马德里国际商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不断增强,涌现出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和试点示范企业。目前,阜新市已拥有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3家、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1家。
二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新环境。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知识产权执法“亮剑护航”等专项行动,将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全面融入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当中,并推进监管工作常态化。严厉查处了假冒驰名商标、特殊标志等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案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联合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阜新市司法局建立了知识产权诉讼调解对接机制,不断满足创新主体多元化的纠纷解决需求。深入开展“蓝天”行动,对全市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恶意商标代理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支撑力。持续开展维权援助服务。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全市两县五区、高新开发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实现挂牌运行,有效解决了创新主体在知识产权维权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便民利民服务水平。成立了“阜新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广利用调解方式快速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有力促进人民调解与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优势互补、无缝衔接。
四是推进知识产权保险,促进转化运用效果提升。阜新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加强与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战略合作,推动开展专利被侵权损失险业务,为中小企业办理专利被侵权损失险5笔,使企业有效运用保险金融工具降低侵权损失和维权成本。加强与工信、科技等部门合作,建立知识产权协同运用工作机制。重点推进高校院所专利成果转移转化,研究编制《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工作指引》,引导高校院所与企业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产学研合作,鼓励和支持高校院所将“沉睡专利”以技术转让、作价入股的方式向企业转移转化,今年高校院所、企业转让许可专利数量达130余件,创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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