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开展高校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日期: 2022-11-03 浏览量:214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按照争红局长的指示要求,11月3日上午,李淑梅副局长、于德林主任带领食品经营科和餐饮科相关负责同志对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南校区和北校区的2家学校食堂、4家超市食品安全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堂和超市经营者进行了餐饮和食品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培训,细河区市场局、市场监管所和辽工人总务处领导全程参加此次活动。淑梅局长强调:一是要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的学校主体责任,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保障在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二是提高意识,切实履行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食品企业法定义务,是保障食品安全之根本。三是强化监管,规范食品安全经营行为。以加强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处、强化宣传教育和引导规范为手段,通过查处一批销售假劣食品案件、清理一批风险隐患主体、规范一批校园食品经营单位,全面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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