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3-02-14 浏览量:165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3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管理。

1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

1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

16、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

17、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8、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9、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20、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2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22、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

23、负责保护知识产权。

24、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25、贯彻执行国家、省知识产权确权、侵权判断标准,依授权负责知识产权申请相关管理工作。

2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稽查科、登记注册指导与中介机构监督管理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信用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质量发展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计量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餐饮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管理科、科技财务科(智慧监管指挥中心)、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食品安全协调科(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三、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3年收支总预算3340.50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1803.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03.93万元,增加117.4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543.86万元;由于2023科学技术支出专项纳入财政预算,科学技术支出较上年增加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5.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64.65万元。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为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纳入局本级预算。

(二)关于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9.2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9.20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相比无变化。    

(三)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17.32万元。

(四)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车辆数合计16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台,执法执勤用车11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台;占有国有资产中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

(六)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3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重点项目。2023年我单位有食品安全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两个项目预算,均不属于重点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10、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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