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4-20 浏览量:324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执法队:
为加强全市化妆品美容美发机构、宾馆洗浴场所经营使用化妆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按照《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宾馆洗浴场所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药监妆〔2023〕11号),市局组织制定了《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宾馆洗浴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美容美发
机构、宾馆洗浴场所经营使用化妆品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规范全市美容美发机构、宾馆洗浴场所(以下简称美浴场所)经营使用化妆品秩序,消除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化妆品违法行为,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四个最严”为根本导向,落实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工作思路,突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将深化日常监管与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相结合,整肃美浴场所经营使用化妆品秩序,加大化妆品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力度,通过为期1年的专项整治工作,使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质量安全更有保障,产业发展更健康,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安全感得到持续提升。
二、整治重点
经营使用“三无”假冒化妆品、未经注册备案化妆品、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自行配制化妆品及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
三、主要措施
(一)摸清底数,开展风险排查。开展美浴场所全面摸排,摸清辖区经营者底数,建立信息档案。结合经营者自查,认真排查安全风险隐患,确定整治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关注经营者存续情况,做到及时动态更新。
(二)宣传引导,提升守法意识。将法规宣传工作摆在首位,采取发放宣传单、微信推送、集中培训、签收主体责任告知书、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加强对美浴场所负责人法规的宣传。在摸排风险、监督检查、执法办案过程中对经营者开展法规宣传和警示教育,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指导经营者使用好“化妆品监管app”,提升从业者的守法意识。
(三)严格执法,督促规范。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检查内容,严格检查标准,统一执法尺度,加强对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严格按《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要求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对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妆品要及时采取停止经营使用的紧急控制措施。发现涉及整治重点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四)深挖案件线索,强化追根溯源。对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抽检监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要深入排查,强化追根溯源,超出管辖范围的及时移交给有管辖权部门,收到线索的监管部门要立即开展核查处置并及时回复。美浴场所上游供应商的监管部门要加强源头治理,做到上下联动,实现整治工作全市一盘棋。
(五)加强行刑衔接,及时移送犯罪线索。
积极与公安部门进行专项整治工作会商,开展联合整治、联合检查、协同办案。发现涉及黑窝点的要落实首办负责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依法严厉打击犯罪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美浴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谋划,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成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局要严格落实化妆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大专项整治的督查检查力度。省局将适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年底对各市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考评通报。同时列入年底省局对各市局的绩效考核。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局要及时总结美浴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于6月、9月底前分别报送专项整治工作阶段进展情况,11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填报《美容美发机构、宾馆洗浴场所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扫描盖章和电子版一并上报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重大案件、重大问题随时报送,邮箱:fx.wy@163.com。
联系人:王艳
联系电话:0418-96315-1901
附 件:美容美发机构、宾馆洗浴场所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市场监督管理局(盖章) 填表时间:年 月 日
机 构 场 所 | 检查企业家数 | 发现问题家 数 | 责令整改缺陷项 | 约谈企业家 数 | 消除风险隐患数 | 责令暂停企业家 数 | 立案数 | 结案数 | 没收产品数 | 罚没数金额 | 移交线索数 | 备 案 |
美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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