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4-23 浏览量:132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刘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学生玩具和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指出,小学生的玩具和食品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在校园周边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做了以下工作。
一、开展校园周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对校园周边超市、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销售文具、玩具经营户开展了产品质量专项检查,从流通领域确保文具、玩具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广大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文具用品方面,针对各类文具用品重点检查了产品的执行标准、标识标注内容及经营者是否存在销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在玩具产品方面,重点排查了经营者是否存在销售低俗玩具、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玩具、“三无”儿童玩具和危险儿童玩具、应经CCC强制认证而未认证、认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产品等违法行为。
二是组织开展儿童玩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将儿童玩具列入计划。
二、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对食品销售者的食品销售区域以及食品库房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无合法来源“五毛食品”、感官性状异常食品、销售“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以及召回、下架退市食品。同时加强对县区政府划定区域内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县区政府划定区域范围外的食品摊贩,依据《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10人次,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主体350家次,发现问题30个,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督促引导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印制食品销售者“三不准”“两把关”“三做到”主体责任宣传单,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警示经营者落实其主体责任,不准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不准销售“三无”食品,不准销售过期食品;严把进货关,严把销售关;做到经营场所整洁卫生,做到及时自检自查,做到下架退市。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消费意识和能力
一是市场监管局与当地教育局联合开展宣传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广播、班会、橱窗、板报、宣传栏、讲座等多种形式,围绕主题组织开展了“校园周边文具店、玩具店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知识”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学生的自我保健能力,并接受社会、家庭的监督。
二是联合教育局等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督促学校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印刷5000份《食品安全指导手册》,通过网站发布、现场发放、信息栏张贴等方式引导师生和经营者掌握食品安全常识,提高食品安全辨别能力和维权意识。组织160家超市签订校园周边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强化食品安全培训,对2124名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堂和超市经营者进行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应知应会和食品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培训,从学校食品安全重要性、食品安全应知应会和食品安全核心等内容全面详细讲解,深化对校园食品安全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提升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专业素质。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以做好小学生玩具和食品安全管理、校园周边玩具文具等商品监管为工作基础,持续保持对小学生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社会舆论聚焦的相关产品的关注,及时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监管,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能,切实筑牢全市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防线。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日
主办单位: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新渠路1号 邮编:123000 Email:gsj6691509@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98号
辽ICP备2021000807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48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691509 网站举报邮箱:fxscjdgl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