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1-24 浏览量:22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024年,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 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严格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大力提升依法行政效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层次融入和推动统一大市场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构建新格局
一是积极促进经营主体提质增效,服务体系更加优质。选树认定我市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63户;全市33个“个体工商户服务站”提供咨询服务3551户(次),帮助解决合理诉求748件。依托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归集享受扶持政策信息315户。“千亿送贷行动”实现投放贷款12.56亿元,惠及各类经营主体3659户。评选“城市之星,品质餐厅”餐饮名店15户畅通市场准入机制,办理各类行政审批3833笔。新登记各类经营主体2.79万户,全市实有各类经营主体21.36万户。
二是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竞争环境更加公平。严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全市梳理存量政策措施2543件,修改问题100余条次,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得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高度肯定。开展“净源”专项执法行动,抽查全市政策措施543件,废止4件。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减轻企业负担100余万元。组织开展2024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完善错误链接网站31个。加强医疗、药品等重点领域广告整治,查处广告案件27件,位列全省第四。我市媒体广告工作在全省做了经验介绍。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发布2023年 “十大”违法典型案例。确定辽宁阜新三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为我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
三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监管资源配置、利用效率得到提升。组织全市120个行政职能部门在辽宁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编制抽查检查计划351项,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128个、执法人员名录库149个,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点监管事项清单2733条。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计划202项,联合任务占比率57.55%,位列全省第四,有效解决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二)强化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和引领
一是持续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质量基础效能得到充分释放。制定《辽宁省氟化工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工作方案(2024—2025年)》。帮扶指导2家企业完成第十届省长质量奖陈述答辩,实现我市14年以来未有企业进入陈述答辩环节的重大突破。组织16家企业(区域)参加辽宁省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其中,阜新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基地品牌价值达21.28亿元,创我市农业品牌价值历史新高;我市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得分为80.90分,首次进入“满意”区间,监测结果处于全省第一梯队。增设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2个;指导101家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现场检查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62家。完成3项市级地方标准的制定发布,全市企业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执行标准3329项,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5家。强化计量监管,对66家存在计量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是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空间更加广阔。全市万人有效发明专利8.71件,排名全省第5;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342件,同比增长22.4%,位居全省第二;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11102件。新增地理标志用标主体4家。1项专利获批省政府专利奖二等奖。推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获批全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和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单位,鼓励大学实施国家法定专利开放许可,发布许可声明43件,落地达成许可18件。推动驻阜高校院所1576件存量专利100%盘点进入国家专利转化资源库。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亮剑护航”“蓝天”等专项执法行动,查办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案件54件,获评全省行政执法优秀案卷1份。
三是加大检验检测工作力度,为质量强市提供技术支撑。特种设备共完成机电类、承压类检验4112台;检测计量设备13000余台(套)件,共出具检测证书13000份;接收食品、粮食抽检样品635批次,出具检验检测报告635份,检验参数约9000个。完成食品安全监督国抽、市抽任务200批次,完成药品市级抽检200批次;出具工业品质量技术检测报告74份,市场合格率抽查报告58份。
(三)系统推进监管工作,为高质量发展建立新型监管模式
一是健全信用监管机制,监管资源配置利用效率得到提升。组织部门编制抽查检查计划355项,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128个、执法人员名录库149个,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点监管事项清单2733条。制定跨部门联合检查计划204项,联合抽查事项占比率57.46%,位列全省第四。推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我市企业A类13199户、B类14660户、C类1218户、D类4043户。对2461户经营主体实现信用修复,恢复正常经营。清理休眠企业2565户、空壳企业120户,出清率分别达到40.2%、84.51%,均列全省第二。我市企业年报公示26768户,申报比例93.02%。
二是强化智慧监管能力建设,市场监管数字化建设能力得到提升。拓展阜新智慧食药监管平台应用场景,利用“五定技术”(定人、定物、定时、定场景、定事项)实现线上移动监管。截至目前,全市入驻平台业户近15000家,实现可视化1665家,实现线上监管8000余次。
(四)更严要求守护“三品一特”安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市场监管保障
一是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成绩为A级,获得省食安委通报表扬。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高位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特殊食品监管网格化工作荣获“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首届制度性创新成果奖”。创新开展阜新市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人员准入制度在全省推广。举办辽宁省白酒小作坊专项整治提升现场会。我市被选定为推行实施校园大宗食材管理和进货查验电子化追溯管理试点市,有83家学校食堂产生进货记录16359条。我市主动承诺的特殊食品经营者1615家,位列全省前列。建成规范化农村食品经营店1810家。检查食品经营单位8655家,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372批次。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及线索10件。报送铁拳专项行动典型案例4件,防止餐饮浪费案例2件,相关典型案例被《中国质量监管报》刊载。
二是守牢药械化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争取省级资金45万元,成功举办辽宁省暨阜新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全市血液制品、网售药品经营企业、疾控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强化处方药销售和执业药师“挂证”等突出问题治理。全市三级以上监管经营企业、无菌植入类经营企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查处药械化违法违规案件877件,2起案件被省药监局、省公安厅列为挂牌督办案件,1件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收集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5126份。
三是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共排查特种设备企业838家,设备6931台/套,完成治理安全隐患问题1004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5项,录入国务院安委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4件。对全市38家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发现并治理各类安全隐患问题230项,纳入智能追溯系统液化石油气瓶约28.2万只;全市经营的26家车用气瓶充装站全部完成追溯体系建设,车用气瓶纳入追溯系统约9000只。电梯智慧化监管覆盖率已达到74%以上;鼓励楼宇电梯安装电动车阻止系统900余台。在国务院安委会对我市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工作中,未发现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四是严守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督导企业落实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录入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878家。组织开展377个批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烟花爆竹、燃气相关、电动自行车产品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管,发现并整改隐患问题627项,立案查处150起。查获假冒伪劣化肥40顿吨,监督销毁虚假标注包装袋10000余条。完成全市10家自愿性认证获证组织认证活动监督检查工作。
(五)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文明执法理念。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党组带头学法,把学习《宪法》《民法典》和各类行政法律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会前学法制度,认真学习了《食品安全法》《商标法》及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法律制度,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二是组织机关干部学法,强化学法质量。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治教育网”专题培训班等线上学习强化行政执法能力;通过“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县区执法人员走进实验室,实地现场观摩教学增强业务技能;通过“请进来”的方式,邀请法律顾问为执法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依托国家、省在线学习平台培训294人次16900学时。
二是严格规范涉企检查,助力企业发展。积极做好涉企执法检查申报、报告、公示工作,一是向市司法局上报了2023年度涉企执法计划完成情况报告并在局政务信息网站公示;二是汇总填报2024年涉企执法检查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在我局门户网站公示。三是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三是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我局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执法检查计划、执法决定等均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示。认真贯彻执行市局制定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规定,确保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章可循。2024年,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20件,向司法局备案5件。
四是转变执法理念,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及时公示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2024年市本级办理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26件,其中:减轻处罚19件,从轻处罚25件,免于处罚3件。
(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一是强化组织落实,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制定了《2024 年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根据职责,精准普法。先后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及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多途径传播“知法、守法、用法”的理念,着力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七)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健全综合执法职能。
一是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全员执法”的行政执法体制。加强综合执法改革,将统筹使用市局机关、执法队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做到责任到人,同时组织协调好所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人员参与辅助执法,并与市辖区市场局明确好责任分工。要求市局机关所有业务科室结合岗位职责,严格落实“监管+执法”机制,全员参与行政执法工作。
二是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实现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全覆盖。针对当前执法队人员暂时无法补充问题,实行“监管+执法”模式,建立业务科室、执法队和局属事业单位协调配合机制,制定了《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管理及案件督办办法(暂行)》,明确市局各科室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初步审核后,移交市局执法办案机构调查处理。
(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一是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推进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新发展发展ODR单位38家,超额完成省局的任务指标。消费者利用ODR 机制直接与ODR单位解决消费争议53件,比2023年增长44%,由市场监管部门转ODR单位解决消费争议49件,提升ODR机制效能。
二是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防火墙”。2024年,“办理来自12345、12315、阜政通、领导信箱、信函、上门、电话等渠道的诉求、投诉、举报等问题,共计1632件,按照要求及时受理、及时办理、及时反馈、按时办结。投诉按时办结率达到98.85%,举报按时核查率达99.61%。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有针对性地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加强。
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理念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需进一步科学规划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实际工作。
(二)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机构改革后,我局整合了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监的相关职能以及物价、商务、知识产权部分职能,市场监管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宽、专业技术性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专业技术性和综合执法能力的要求更高,存在执法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的现象,特别基层监管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尤其是基层监管所工作人员较少,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市场监管领域难以做到全覆盖、无盲区。
(三)法治队伍有待进一步建设。
执法人员老龄化严重,特别是缺少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法律等相关专业人员,随着监管任务要求越来越重,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矛盾越来越凸显,给监管执法带来一系列安全隐患。现有人员数量、知识结构、执法能力与承担的职责严重不匹配,难以适应“大市场”背景下市场监管执法的需要,亟需补充相关专业人员,解决职业化队伍建设问题。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提高法治思维。
推进法治学习常态化,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局普法和年度学法计划。深入贯彻省、市级《2024年推进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及市委、市政府下发的《阜新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线学法考试,参学率、参考率、及格率均达100%。
(二)带头学法,提升履职能力。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中心组的学习重点内容,学习总局罗文局长《加强法治化市场监管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出台了《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工作规则》,明确了会前学法制度,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三)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学习了省司法厅《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指引》及指导意见等文件,严格落实文件要求,2024年我局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1件,做到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应诉率均为100%。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行政执法资格清理工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自评自查、集中评查等方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质量。并且,对行政处罚案件查办、执法检查等行为进行实时审查监督,确保执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五)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
根据相关要求,我局通过法律服务招标会的形式聘请辽宁凯旋律师事务所的闫春燕律师团队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国家赔偿、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等。同时积极发展公职律师队伍,我局现三名持有法律执业资格证的人员全部聘请为公职律师。鼓励、支持在职干部参加全国统一的法律执业资格考试。
(六)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特供酒”清源打链、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查处经营假劣药品、电动自行车及非法改装、查处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燃气灶具和违规充装液化气等专项行动。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3.4吨价值15万元。全市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1178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9件。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在法治思维能力上再深入。
一是紧抓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遵法,积极开展专题学法,深入学习 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讲话、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依托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学院、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将法律知识培训、业务培训和执法技能培训作为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在营商工作上再优化。
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市场准入准营; 继续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构建良好营商环境;继续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面清理政策障碍;继续大力扶持企业发展,做好知识产权的发展和指导工作;继续做好食品、“两品一械”、特种设备、产品质量、价格、认证认可等安全监管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继续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在普法宣传力度上再强化。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线上线下指导为抓手,将普法融合于监管执法和市场经济发展中,以多形式、多渠道、多维度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普法依法治理的实效性,以法治化市场监管助力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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