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3-16 浏览量:60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市监限提〔2026〕1号
阜新市海州区海沁健康中心(孔玲辉):
为调查了解阜新市海州区海沁健康中心(个体工商户)涉嫌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后五日内向本局提供以下材料,并在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逾期不提供或者拒绝提供相关材料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经营者孔玲辉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如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提供材料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2.涉案产品海沁恒温能量床垫(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产品检测报告及合格证明、产品购销合同、产品购销凭证、供货方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
3. 经营场所内摆放的展板以及外墙的展板上宣传内容所依据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 赵新 王开兴 联系电话: 2360264
联系地址: 细河区工业街38-2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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