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 2021-03-20 浏览量:26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一、出台背景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和示范创建活动,依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方案》要求,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四个最严”总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完善食品全过程、全流程、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

三、主要内容

1、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继续认真落实食品监管领域疫情防控任务严格做好各类冷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加强进口非冷链食品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面落实首站定点冷库管控制度,加强第三方冷库和企业自建冷库的库存货品安全监管,对第三方冷库开展全覆盖信息备案管理。强化进口非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要求

2、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行动和示范创建活动。一是强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方式,校园食堂、供餐单位、校内食品经营者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公开承诺率达100%,自查报告率达100%,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达95%以上。二是巩固和扩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成果。继续扩大各类示范创建工作的覆盖面,扩大食品生产小作坊规范化管理示范创建范围。三是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发挥县(区)县委和政府积极性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试点工作。

3、大力推动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明确和督促食品安全主体落实责任清单和主体责任,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90%以上,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达到100%,推动乳制品、植物油、白酒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4、不断加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继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打造阜新“食药智慧”监管新模式,达到可复制、可推广。每个县区可视化指标分别为(70-110)家,信息化阳光餐饮单位达到全覆盖。

5、严格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落实省局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监管指导意见,实现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结合日常监管等形式,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管理持续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进一步引导食品经营单位积极参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年底前全食品经营单位参保率达95%以上加强食品从业人员教育管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覆盖率达到100%。

6、创新和提高食品抽检监测工作稳定食品安全抽检数量强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的抽检工作不断提升抽检结果的应用水平。食品安全抽检量达到3批次/千人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的抽检工作。

7、切实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办案力度依法查办各类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发现违法行为明显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8、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全程电子化,全面实现“一网通办”深入推进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持续扩大食品销售经营者许可告知承诺制范围。推动白酒和肉类小作坊、酸菜产业提档升级,全力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9、积极落实食安委办公室工作职责强化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强化食品安全评议考核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

10、工作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强化绩效考核采取明察暗访形式,不定期对本地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6日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解读单位: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科

  文件解读人:褚浩宇

  解读人办公电话:0418-96315-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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