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3-20 浏览量:52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组织全市开展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我局制定了《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理解政策精神,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局将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需进一步规范抽检监测流程,明确抽检监测要求,切实提高抽检监测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同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以更好地发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作用,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主要内容
《通知》从“总体原则”、“抽检监测任务”、“工作要求”三大方面,明确食品抽检监测工作有关要求。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总体原则要求,承担抽检任务的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完善二级分工,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抽检监测工作,提升食品抽检工作质量,增强食品抽检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充分发挥抽检监测排查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抽检监测任务提出,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的“抽检监测任务达到3.2批次/千人”的要求,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5487批次。其中,列入国家计划(国抽)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659批次;列入国家计划(市县财政拨款)的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1870批次;列入国家计划(市县财政拨款)的市县任务2658批次;国家计划外列入省计划的抽检任务(以问题为导向)300批次。
(三)工作要求提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均衡抽检。承担抽检任务的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通知》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完成月度、季度、年度工作任务。二是落实二级分工,避免重复抽检。按《通知》要求,落实抽检监测工作,明确抽检重点。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合理安排任务。要围绕食品安全“十大攻坚行动”和阜新市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任务,加强专项抽检。四是深化检管结合,提升抽检有效性。在开展食用农产品、进口重点冷链食品(畜禽肉和水产品)监督抽检时,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派员陪同抽样,并依法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五是规范数据报送,严把数据质量关口。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督促指导抽样检验机构及时通过国抽信息系统真实、客观、准确填报抽检监测数据。六是依法核查处置,落实“五个到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五个到位”要求,督促对抽检不合格产品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七是规范公布程序,稳妥公布信息。坚持“时、度、效”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公布抽检结果、风险控制情况及核查处置信息。八是加强承检机构管理,及时排查风险隐患。按照以上工作要求,全面开展科学有效的抽检监测工作,并将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议重点内容。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
文件解读单位: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科
文件解读人:褚浩宇
解读人办公电话:0418-96315-1801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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