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4-01 浏览量:84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效能,科学规范做好我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据《2023 年辽宁省食品安全抽检实施方案》和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总体要求,印发了《关于2023年阜新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重点工作:进行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抽检,三小环节监督抽检,开展“问检于民,你点我捡”食品监督抽检活动及随机性及应急性抽检。
(二)时间和频次:要全年均衡完成抽检任务,并围绕食品安全三年攻坚行动专项整治的时间节点确定抽检时间、抽检品种、抽检区域。市级、县级任务抽样应在 2023 年 11 月 15 日前完成,检验任务应在 2023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要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指导,落实“两个责任”。
2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排查风险。
3严格均衡抽检,避免重复抽检。
4完善抽检机制,强化检管结合。
5确保核查落地,提升处置效能。
6细化抽检管理,提高工作质量。
7加强预警交流,推进社会共治。
8加强统计分析,强化结果运用。
9规范信息公开,加强机构管理。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阜新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解读单位: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科
文件解读人:褚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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