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4-07 浏览量:799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监督实施国家、省药品标准的执行,负责中药保护相关工作。掌握分析药品流通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受省局委托开展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医疗机构制剂配置等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承担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及违法行为查处,组织指导其他经营使用环节现场检查。组织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定期发布质量公告。依权限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映监测并依法处置。承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实施的审批、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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