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4-07 浏览量:1364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贯彻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委有关工作要求。
(二)负责专利执法,维权援助等工作,依法开展调解和处理专利纠纷,查处冒充专利行为和假冒专利行为。
(三)负责餐饮服务业及盐业领域跨区域重特大案件的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四)负责成品油市场,汽车销售等服务业领域,跨区域重大案件的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五)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食品,药品等监管工作。
(六)围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等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调度等相关服务工作.
(七)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服务工作,推动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对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进行行业指导和业务培训。
(八)协助有关部门维护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产业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九)为开展质量品牌提升工程,提升服务承担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监测和质量安全监控预警的技术服务工作。
(十)围绕专利管理,商标管理及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开展战略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创新布局,人才聚集等服务工作。
(十一)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于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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