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日期: 2024-02-08 浏览量:40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市场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辽市监办发(2024]4号)工作部署,做好我市2023年度经营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的年报公示工作,制定此通知。

  二、主要制定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三、主要内容

  1.做好年报精细化服务指导。结合分类统计、实现分类施策、分别服务,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2.做好年报多元化服务指导。向经营主体提供惠企政策文件;增加基本信息关联带出功能。

  3.拓宽信誉信息公示范围。引导激励更多经营主体守信、重信。

  4.加强休眠、“零值”等重点企业年报管理。依法做好市场出清。

  5.加强外国常驻代表机构、大型企业管理。

  6.做好企业年报数据核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做好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力争企业年报率高于上一年度水平。

  2.实现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应报尽报。

  附件:企业年报分类服务指导划分规则

  文件解读单位: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督管理科

  解读人:杜颖

  解读人办公电话:0418-96315-2301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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